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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海燕策略,海燕论坛: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24 12:05

政策原文: 海燕策略,海燕论坛办公厅海燕策略,海燕论坛印发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本次《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工作的背景和过程

市委、海燕策略,海燕论坛高度重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2022年,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对《预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预案》在推动我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预案》),对原预案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上位预案发生较大调整后,我市应适时修订本级预案更好的与《国家预案》进行衔接。我市在历次自然灾害,特别是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应对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救灾实践经验,为修订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参考。同时本轮机构改革后,我市部分单位职责出现调整,需要修订现行《预案》内容以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要求。

本次修订旨在落实《国家预案》有关要求,总结近年来救灾实践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解决现行《预案》在执行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能力,有效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按照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把关,并由市司法局进行了法律审核。经海燕策略,海燕论坛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海燕策略,海燕论坛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

二、新修订《预案》的主要变化

一是调整指挥机构。今年5月份,我市根据国家相关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情况,撤销了天津市减灾委员会,成立天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因此,《预案》指挥机构由天津市减灾委员会调整为天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预案》同时明确了委员会工作职能,重新调整了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等领导设置。

二是调整部门分工。根据本轮机构改革和救灾工作实践经验,将原《预案》中的市级职能部门由41家扩展至45家,增加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人社局、团市委和市科协,使《预案》职能保障范围得到扩充。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对各有关部门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三是优化应急响应启动。根据《国家预案》有关内容,对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进行优化。将启动前提由出现灾情调整为出现灾情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灾情。将达到启动条件启动响应调整为达到启动条件可启动响应。将启动条件中死亡人员数量指标调整为死亡和失踪人员数量。将启动条件中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数量指标调整为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数量。

四是强化灾害救助准备。根据当前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对标《国家预案》调整变化,将原《预案》“预防与预警”部分调整为“灾害救助准备”。取消预警启动和终止,将预警响应措施调整为灾害救助准备措施,使《预案》更加贴合国家相关要求。

三、新修订《预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完善响应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分工变化,结合各市级职能部门反馈意见,对一至四级应急响应措施中各部门的分工进行了调整,使《预案》职能与部门职能对应更加精准,增强《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对响应措施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增加了指导安置点管理服务、预拨救灾资金、引导志愿服务力量、督促国有企业参与救灾等职能,并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

二是增加了响应联动。明确了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后,本市要立即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对已启动市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市防灾减灾救灾办要强化灾情态势会商,必要时按照本预案规定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后,市防灾减灾救灾办向相关区通报,受灾区要立即启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三是完善应急保障。根据《国家预案》,结合应急管理、综合防灾减灾、物资保障等“十四五”专项规划有关文件内容,对《预案》应急保障内容进行了完善。丰富完善了应急队伍、装备设施、应急物资、救灾资金、通信信息、社会动员和科技支撑方面等保障工作的内容,提升《预案》执行的支撑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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