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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海燕策略,海燕论坛办公厅海燕策略,海燕论坛印发天津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0229/2024-00035
发 布 机 构 :
海燕策略,海燕论坛办公厅
发 文 字 号 :
津政办发〔2024〕36号
主    题 :
商贸口岸\电商
成 文 日 期 :
2024-11-06 14:25
发 文 日 期 :
2024-11-11 14:28:40
有   效  性 :
有效


海燕策略,海燕论坛办公厅海燕策略,海燕论坛印发天津市推动

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海燕策略,海燕论坛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海燕策略,海燕论坛办公厅

2024116


天津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本市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海燕策略,海燕论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海燕策略,海燕论坛:总书记海燕策略,海燕论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海燕策略,海燕论坛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市委、海燕策略,海燕论坛部署要求,优化数字贸易发展环境,聚焦主体培育、业态创新、服务优化、生态建设等持续发力,推动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提档升级,为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我国北方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支点提供有力支撑。

2027年底,跨境电商年交易额占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比重达到10%、力争突破1000亿元,打造6个以上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8个以上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超过5500家,引育集聚一批跨境电商专业卖家、服务商,培育50个以上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商出口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1.加大跨境电商企业引育力度。积极引进平台型、贸易型跨境电商企业,鼓励其在津设立区域总部和运营中心、分拨中心等功能机构。开展品牌赋能、资源对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实力。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2.支持传统企业发展跨境电商。鼓励农业、制造业、商贸流通业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独立站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实现数字化转型。支持具有产业链、供应链整合能力的传统企业,探索搭建垂直领域跨境电商平台。鼓励内贸企业、“老字号”等特色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拓展国际营销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融合发展。依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业园区等载体,聚焦五金制品、家具家居、地毯、自行车等外贸出口传统优势产业,培育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支持整合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营销推广、金融支付等资源,打造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线上专区”,探索“一区一品”发展模式,带动特色优势产品出口。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数字化改造和升级,为适应小单、高频、定制生产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4.大力培育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引进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营销、网站运营、软件开发、国际物流、金融等跨境电商专业服务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服务站点,拓展海外营销网络,建立报关清关、仓储配送、售后服务、商品展示等境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5.推进跨境电商集聚发展。鼓励建设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业务培训、企业孵化、资源对接、通关申报、智能仓储等服务。加强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评估和动态管理,推荐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创新发展模式

6.鼓励跨境电商自主品牌“出海”。鼓励贴牌生产(OEM)、委托设计(ODM)企业注册自有品牌,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培育打造直接面向消费者(DTC)品牌。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申请境内外各项专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跨国并购国外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7.加强数字化营销推广应用。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应用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数字化营销推广,通过数字化手段和互联网工具实现产品海外精准营销和供需匹配。鼓励企业通过建设独立站,开展跨境直播等营销方式,培育私域流量,做强自有渠道。提升跨境数据管理和应用,依托天津自贸试验区探索推进跨境电商应用场景数据有序流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

8.培育跨境电商新模式新场景。不断扩大跨境电商优质消费品和高附加值产品进口规模。支持企业开设“跨境电商进口+新零售”首店,打造多元化国际化消费场景。推动跨境电商均衡发展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个人(B2C)两种贸易模式。探索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市场采购等多种报关模式联动融合发展,拓宽跨境电商出口新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各区人民政府)

9.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多渠道拓展市场。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参加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国际知名展会,举办海外专场推介对接活动。支持国内外跨境电商企业、媒体、相关行业商协会等在津举办高水平跨境电商论坛、展会、创业大赛、直播推介等活动。联合跨境电商先进地区和相关行业商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资源对接、主题沙龙以及专业培训等活动。帮助跨境电商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支持其加强对外经贸合作交流,参与当地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商协会)

(三)优化服务供给

10.提升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能级。优化完善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强系统研发、软硬件接口开发、服务器扩容以及系统维护,强化相关部门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鼓励企业对接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一点接入、一站式服务、一平台汇总”。支持企业建设具备报关报税、数据协同、智能物流、支付结算、品牌运营、售后服务等功能的专业化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数据局)

11.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设立退货中心仓。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采用“海外仓+境内集货仓”两仓联动通关模式创新出口方式。支持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采取本地申报、异地通关方式,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海关)

12.落实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海燕策略,海燕论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跨境电商B2B出口等相关税收政策,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引》,推动跨境电商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天津海关、市商务局)

13.创新外汇管理服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支持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跨境资金结算服务。从事跨境电商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外汇结算。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有关贸易资金收付手续,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责任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市商务局)

14.完善国际物流服务体系。支持天津港加密外贸航线,强化物流对跨境电商的支撑作用。鼓励航空公司在津设立货运分公司或货运基地,开通货运航线或包机航线,更好服务北方地区航空货运集散。引进国内大型物流集成商、电商平台等设立物流分拨中心、贸易结算中心。加强与出口企业的有效对接,帮助企业共享本市现有海外仓资源,利用海外仓与跨境电商联动,增强物流保障能力;用足用好现有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支持多元企业主体建设海外仓,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将自营海外仓向公共海外仓转型。力争到2027年培育本市海外仓企业70家,海外仓面积达到60万平方米。强化天津国际邮件互换局建设,拓展国际邮件通道,建设国际邮件、国际快件、跨境电商集约功能口岸。〔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天津海关、市邮政管理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5.加强金融服务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电商供应链物流、资金流等信息,开发针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创新型金融产品。优化跨境电商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模式,推广应用跨境电商相关险种,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帮助企业降低出口风险。加强对跨境电商企业上市指导,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发挥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优势,探索在企业合规上市、自由贸易(FT)账户应用、财税筹划等方面的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

(四)构建良好产业生态

16.增强合规风控能力建设。支持行业商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境外电商平台规则和出口目的国政策法律培训,在境外清关规则、税务政策和海外维权等方面提供业务咨询,提升企业合规运营水平、风险防控和应对能力。指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和海外维权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海关)

17.打造多层次跨境电商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结合实际设置跨境电商专业(课程),与企业合作开办定制班,加强跨境电商运营、推广和相关小语种等专业人才培养。发挥行业组织、商协会作用,举办跨境电商职业技能大赛、创业大赛、跨境直播大赛,组织形式多样的跨境电商实务培训,开展跨境电商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举办人才双选对接会。建设跨境电商专业智库,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将跨境电商企业人才需求纳入天津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快引进急需紧缺跨境电商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天津市人才发展有关政策。为跨境电商企业引进的国际人才提供出入境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

18.强化跨区域合作交流。深化与跨境电商先进城市的合作,学习借鉴优秀经验做法,共建共享各类优质资源。发挥行业商协会、境外经贸合作区、海外投资企业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外贸信息服务对接平台,帮助企业对接资源。联合京、冀等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开展经验交流及服务推介,推动区域跨境电商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商协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组建市级跨境电商工作专班,统筹研究推进重大事项、关键政策和制度创新,解决跨境电商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按步骤、分阶段推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有力、目标成效明显。探索建立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取得实效。

(二)完善统计监测。发挥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有效聚合经营主体交易数据,积极推动相关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加强跨境电商统计监测。完善统计口径、方法,优化统计分类标准,强化行业数据分析研究,提高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水平。

(三)注重氛围营造。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确保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积极挖掘跨境电商发展创新亮点,形成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统筹利用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加强跨境电商行业宣传报道,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推介发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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