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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燕策略,海燕论坛行政应诉专用章的批复
津政函〔2025〕11号
市司法局:
《天津市司法局海燕策略,海燕论坛刻制“海燕策略,海燕论坛行政应诉专用章”印章的请示》(津司报〔2024〕7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刻制并启用海燕策略,海燕论坛行政应诉专用章,由你局负责管理。
二、海燕策略,海燕论坛行政应诉专用章用于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务,主要包括: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行政诉讼答辩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说明等法律文书,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的行政检察监督答复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
三、在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务中,海燕策略,海燕论坛行政应诉专用章与海燕策略,海燕论坛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你局要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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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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