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您正在收看的是海燕策略,海燕论坛门户网站与津云新媒体合作推出的《政务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怡明。为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教职工合法权益,天津印发《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那么,我市在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上有哪些好的做法?学校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主体,主要担负哪些安全管理职责?缓解学校周边出行难题,有哪些新的招法?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郝奎刚,结合《规定》向网友解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欢迎您,郝主任!
郝奎刚: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已正式实施,这为校园安全筑牢了制度防线。节目的开始,请主任给大家介绍下,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主要包含哪些方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何重要意义?
郝奎刚:我市于2020年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实施以来,为构建平安校园,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可行性,该规定于今年6月到期。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持续强化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有力应对校园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教职工合法权益,在市委海燕策略,海燕论坛的指导推动下,我们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对现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共分为六章44条,包含2个附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第一章明确了《规定》制定目的和适用条件,确立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
二是明确了安全管理职责。第二章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在学校周边范围内整治环境秩序的职责。
三是规范了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急管理。第三章专门规定了学校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了学校处置安全事故的相关工作要求。
四是规定了学生及监护人的安全责任。第四章要求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明确了监护人报告学生特异体质、特殊情况的义务等内容。
五是明确了保障机制。第五章从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明确了学校安全工作的保障机制。
六是明确了有关行政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附件“相关单位学校安全工作职责”规定了20余个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七是细化了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教育职责。附件2“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责任,建立了学校内部安全工作的标准体系。
总之,《规定》的出台,强化了政府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领导,各部门的校园安全工作职责更加清晰,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教职工合法权益,加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推动平安天津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优化育人环境,目的是为我市广大师生的出行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学校及周边的安全也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那么,天津在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上有哪些好的做法?
郝奎刚:我市在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方面,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社会参与”的原则,我们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了学校、政府各部门、学生及监护人的安全责任,建立了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天津建设。
二是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加强门卫管理、完善安防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重视传染病防控,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三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我们会同公安部门建立“一校一警”制度,实行“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维护学校门前治安和交通秩序。会同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会同交管部门规范设置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设施设备,优化学校周边公交站点设置。
四是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安全教育体验教室,组织学生开展体验式学习。
五是家校社协同,形成合力。学校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学生安全情况,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义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挥社会力量,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秩序。
通过以上措施,我市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师生创造了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主持人:随着社会环境的多元化,校园安全依然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威胁,及时制定更加全面、细致、有操作性的安全管理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目前我市在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方面,有哪些应对办法?
郝奎刚:我们深入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推动教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机制建设。外部机制建设方面,我委牵头成立含十余个委办局的天津市教育安全协调机制,健全相关制度。内部机制建设方面,建立含委内有关处室的安全协调机制,确定重点任务和分工,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及相关处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机制方面,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合力处置,共赴现场指导处置,快速稳妥应对。
二是持续推动工作落实。抓实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组织安全管理的工作流程及内容。开展反诈校园行活动,抓实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推广“1530”安全教育模式,落实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各类安全教育。同时,结合各专项宣传节点对《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进行专项教育培训。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教育日和“12·2”交通安全教育日等活动。
三是加强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校园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提升动态监控、预警监测能力。开展校园安保演练,组织好应急避险和防灾自救演练。结合开学季、毕业季等重点时期,邀请专家入校检查帮扶,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及台账,紧盯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主持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作为家长,我们要守好孩子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请您给大家介绍下,本次印发的《规定》明确了学生及监护人安全责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郝奎刚:学生及其监护人在维护校园安全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这些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学生的责任:一是遵守校规校纪。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进行任何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二是维护校园秩序。学生应积极参与维护校园秩序,不得参与打架斗殴、欺凌同学等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三是配合学校管理。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如实报告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四是积极参与活动。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遵守活动纪律,服从指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等。
监护人的责任:一是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应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教育孩子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管理。二是关注孩子安全。监护人应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发现孩子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学校沟通。三是配合学校教育。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等活动,了解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四是及时报告信息。监护人应如实向学校报告孩子的健康状况,特别是孩子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学校。
主持人:在校园安全保障体系中,学校处于重要位置。从制度构建到日常执行,从风险防范到应急处置,学校都肩负着不可替代的责任。学校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主体,主要担负哪些安全管理职责?
郝奎刚:学校作为安全管理主体,肩负着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的重要责任。其主要职责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等,形成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校园环境与设施安全。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实行24小时值守。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校内交通秩序。定期检查校舍、设施设备,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演练。建立健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制度。
三是食品卫生与传染病防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内食堂或校外配餐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对学校教学生活环境、饮用水等设施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协助做好调查处置。
四是集体活动与寄宿管理。组织集体活动前要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物资设备。寄宿制学校要制定住宿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开展夜间巡查。
五是学生欺凌防治与心理健康教育。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制度,建立好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六是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普及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义务,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总而言之,学校作为安全管理主体,需要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秩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主持人:《规定》的出台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指引,加强了政府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领导,各部门的校园安全工作职责也更加清晰。那么我们要如何保障《规定》的落地落实?
郝奎刚:我们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摆在首要位置,狠抓《规定》落实落地,深化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不断提升校园安全治理水平,向人民群众、向全社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安全是办学的底线,也是我们抓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及时防范和化解校园突发事件,努力把各项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积极指导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开展《规定》学习宣传工作,促进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充分了解规定内容,提高教职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三是维护校园安全。落实《规定》有关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大力推动校园安防建设、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防溺水等各项工作深化、细化,织密“人防、物防、技防”三张网,有效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四是强化部门协同。发挥我市教育安全协调机制,积极推动属地党委、政府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涉农区、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定期深入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帮扶指导,组织火灾、地震、极端恶劣天气等演练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教育系统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确保将安全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主持人:《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强化了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学校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属地责任,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保障的管理工作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联合检查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和安全预警风险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推动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共同治理格局,为学校安全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保障。节目开始前,我们在天津政务网、北方网等平台开通了互动渠道,请市民朋友们对《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想法和建议。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们都提出了哪些建议和意见。
网民张先生:学校火灾事故会给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也会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一个主要场所,《规定》中是如何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的?市教委在防范学校火灾事故方面会开展哪些工作?
郝奎刚:《规定》详细规范了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的举措。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是消防设施设备。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置并定期检测更新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变(配)电室有专人持证上岗,并做好值班记录等。三是疏散通道。校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四是火灾隐患整改。学校发现火灾隐患,应建立台账,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限期,及时核查销账。五是消防“六加一”措施。学校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查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至少每季度消洗一次厨房油烟管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我们新增了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规定更加严格,制定住宿安全管理制度,安排足够比例专职宿舍管理员,实行24小时宿舍值班,开展夜间检查等。此外,定期组织宿舍疏散演练,熟悉逃生路线和逃生方法,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禁使用违规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等等。
一直以来,市教委高度重视防范学校火灾事故,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技能,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积极组织应急演练。指导学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市教委与公安、消防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网民刘女士:接送孩子是每个家长都头疼的事,汽车不好停,车位不好找,而且中小学门口还经常会出现车辆缓行、交通混乱的状况。这次的《规定》中提到要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想请主任给介绍一下,缓解学校周边出行难题,天津有哪些好的招法?
郝奎刚:针对学校周边出行难题,教育部门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积极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各区教育局各学校依据“一校一策”原则,结合本区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门口交通状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指导方案。一是开展“闪送快接”。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增加警力及交通疏导。推行错峰上下学,避免上下学高峰时段人流、车流过于集中。二是优化交通设施。根据学校周边的交通流量和实际情况,优化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设施,提高通行效率。设置临时停车区,方便家长接送孩子,缓解停车难问题。三是发展助学公交服务。鼓励学校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助学公交意向调研,综合考虑学生上下学时间、居住区域等因素,推广定制公交、短途接泊等方式。
除了以上措施,教育部门还会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缓解学校周边出行难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的注意事项,引导家长更好了解“闪送快接”,更好地配合学校相关接送学措施,做到文明出行、有序出行。二是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千警进千校”系列活动,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总结优秀经验做法,对有关单位和学校落实“闪送快接”经验下发文件,在全市推广,积极引导各学校互学互鉴。同时,定期对学校周边交通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等。
网民李先生:我是一名班主任,请问《规定》中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有哪些要求?班主任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教职工参与学校安全工作有哪些规定?
郝奎刚:教职工是保障校园安全的重要力量。我们会采取岗前培训、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方面,学校应建立执行教职工聘用资质检查制度,对入职教师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培训方面,学校应将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教师安全培训计入继续教育校本研修并登记相应学分。
班主任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一是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讲解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演练。推广“1530”安全教育模式,即通过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教育。二是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学生的异常行为和心理问题,并进行疏导和帮助,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及时向家长传达学校的安全教育内容,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所以,人人都是“安全员”,教职工也要积极参与学校安全工作,履行相关工作责任。一是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参与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二是应急演练。参加学校组织的应急演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和技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三是安全教育。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结合学科特点,有机融入安全教育内容,帮助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四是学生管理。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落实《规定》既是一项长期任务,更是我们全系统、全社会的重要任务。我们将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摆在首要位置,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规定》落实,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积极营造平稳有序的校园环境,用心用情用力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主持人: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天津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扎实推动《规定》落实落地,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真正为学生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环境,做到家长放心、社会安心、人民满意。
本期访谈到此结束了。如果您对相关话题还有哪些好的建议和意见,欢迎您到天津政务网“政民互动”栏目或者北方网《政民零距离》平台留言,相关市区各级部门将及时为您做出回应。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各位的观看,下期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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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面对面访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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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郝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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